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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从业者新年遭遇“冰火两重天”(3)

2019-02-18 09:30:16    经济观察报  参与评论()人

1号文明确指出P2P平台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并需要对新发布产品进行产品登记披露,2019年一季度开始开展合规检查工作及整改效果的验收检查。这也向网贷行业传递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当前备案工作仍照常进行。

在刘小峰看来,由于175号文并未提到备案内容,特别是其中提到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的内容,且转型路径难走,让不少网贷从业者对此持有悲观情绪。相对而言,1号文则为网贷从业者留下希望,毕竟“信批和产品登记”就是网贷备案的前提之一。“175号文对于正常运营还没有出风险的平台存在误判,有‘一锅端’的意思,可能会有老赖就直接不还钱,促使更多平台风险暴露,1号文出来让那些正常运营而且比较合规的平台心里有个底,给了这些平台信号,正常运营的平台还是可以做下去的。”另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转型之路

网贷机构目前主要的工作是完成分类,分类之后平台自己再决定下一步怎样走。对于转型,175号文给出了三条路,助贷、网络小贷或者资产管理机构。

刘小峰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网贷机构要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这些转型路径并不好走。网络小贷需要另外申请牌照,而且门槛较高,符合这一条件的网贷机构没多少。且网络小贷的放贷资金有杠杆限制,资本实力较弱的网贷机构即使拿到网络小贷牌照,其所能放贷的规模也极为有限。而助贷机构方面,没有线上场景的,大多需要布局线下网点,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助贷规模如果达不到一定体量,是难以覆盖庞大的运营成本,平台擅长的是资金端这块,资产端并不擅长,所以有些平台会缺乏转型的动力。

上述业内人士也表示认同,在他看来,一般做助贷对资产有要求,传统金融机构会做尽调。助贷只有一条腿走路,传统金融机构才是决策者。一般来说,企业还是更愿意从事网贷业务,主要是利润来源会更多元,相对稳定,主动权多一些;也有平台转型去做消费分期,但金额相对网贷平台更低,网贷转过去还要找明确的消费场景。“像175文这么严格,也意味着网贷平台之后的资源会比较稀缺,价值、利润空间等都是非常可观的,很多企业还是更愿意在网贷领域去做;能留的还是希望留下来的,不能留的就只能转型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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