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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黑产链:分类标价,定位手机号单次收超千元(4)

2019-01-04 09:18:41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此案中,被告人李进和师丽娜作为“中间人”扮演了关键角色。通过联系在公安局、车管所等单位工作的协警、民警,2016年起两人建立起了从公安机关获取车档信息、公民信息,再转手进行售卖的关系网。

获取信息的过程中,李进通常会以每条十几元到几十元的价格对前来购买信息的“下线”收取“查询费”。与此同时,他付给“上线”即负责查询的民警的查询费则为每条3到5元。而李进的下线,则进一步将从李进处购得的信息加价15元一条,继续出售。

这起大型案件中,涉案的协警、公安局工作人员多达9人。作为“中间人”的李进,利用公民信息非法牟利数额高达24万余元。

澎湃新闻发现,在此类盗取信息并直接出售的案件中,作案人员多为协警、辅警,手法则多为盗用民警数字证书登录公安内网。被直接出售的信息,多为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车主、身份证号、肇事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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