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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苏达警方没有透露太多关于刘强东被捕当天的细节。艾德向第一财经记者简单描述了当天的情况,“我们当天收到相关指控(举报),做初始调查后将其带到警察局,在此期间的调查认定可以作出释放,在调查人员和他进行谈话后,决定进行释放。”
那么,什么是警方的“合理依据”?(“Probable Cause”)?由谁决定释放刘强东?
艾德告诉第一财经,警方当晚以“合理依据”为由逮捕了刘强东,之后被释放,没有交纳保释金。“没有交纳保释金不代表他是无罪的,当然也不代表他是有罪的。”
在被问及什么是“合理依据”让警方作出逮捕行为时,艾德表示,“合理证据”是指警方在接到相关举报后,进行初始的调查中发现“有合理的证据”显示,这个人有可能从事了“或大或小”的犯罪行为,并且,这样的证据让警方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收押和审问。”
艾德表示,在刘强东被收押期间,在警方调查人员认为“没有必要(need)或原因(cause)”在调查进行期间继续对其“保持收押”的时候,警方通常在这个时候都会将其释放。因此结论也就是,当天释放的判断权和决定权来自明尼苏达当地警方。
根据明尼苏达州法律,在警方正式指控一个人犯罪之前可以收押的最长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警方必须选择:要么在36个小时内完成正式指控,要么要在36个小时的期限内释放被指控的人,期间警方的调查可以继续。
下一步是什么
艾德指出,接下来明尼苏达警方会进一步进行调查,而相关调查通常会有两个结果:一个就在当地警方经过调查后,如果得出这起案件属于“轻罪”(gross misdemeanor)或“重罪”的结论,警方会将相关调查结果递交给当地检察院,之后由检察院整理后递交给法院,最终由法院定罪;还有一个结果就是,如果当地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证据不足,他们也可以撤销指控直接结案。
“所以,目前当地警方的调查还是会决定这起案件的走向,最终所持续的时间也很难有定论,有的案子持续非常长的时间,有的则很短就能结案,时间长短完全取决于各方的调查。”艾德告诉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