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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国早报》7月3日报道,主办该案的法官黄支革介绍说,受理的这批“校园贷”纠纷,每个案件借款金额均在7000元左右。从双方的借款合同看,大学生通过“704校花”业务借贷,大都拿来购买高档手机。手机到手后,这些大学生因种种原因未能还钱,从而成为被告。借贷的大学生涵盖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
上述报道称,因为被告大学生均不在南宁,该系列案立案后,法院均通过双方合同上大学生所留地址快递寄送应诉材料,不少应诉材料遭到拒收。最早立案的3名被告是江西3所高校的大学生,法院也向这3名大学生所在高校发函,希望校方能督促被告应诉。但开庭时,3名大学生并未应诉。而该系列案,目前尚未有一名大学生应诉。
西乡塘区法院称,系列校园贷案件的应诉材料拒签率、退件率高。 西乡塘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
借贷大学生称并非故意不还钱,是被骗了
在一个200余人的QQ群里,多数是从“704校花”借贷过的高校学生(包括已毕业的)。群聊记录显示,不少学生称,他们没有收到法院传票,看到新闻后才得知自己可能被起诉,并有人建议都去法院、银行查询,看自己是否被起诉,个人征信系统是否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