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经不是发假币的时代了,这是我要讲的第二个问题。
在北京,我们的态度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两者不可分割,卖者尽责包括信息披露、产品登记、资金托管。法律在处置风险和惩治金融活动时是一把利剑,搞金融行为,做金融活动的人,一定要知道,你头上悬着一把利剑。
我特别赞同无币区块链,也特别支持可信区块链。谁想在北京发各式各样的币,其他国家和地方欢迎你我不管,北京不欢迎。
可以总结出霍学文局长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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