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产经频道首页 > 财讯 > 正文

又一投行处罚落地!4 年间涉案 5 位保代,大股东股权转让、减持及发债一度受限

财联社5月14日讯(记者高艳云)罚单终归落地。5 月 14 日,东北证券发布公告,公司 5 月 12 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在豫金刚石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违反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188.68 万元,并处以 566.03 万元罚款等。

证监会对该项目保荐代表人及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对于国庆、葛建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郑克国、张旭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傅坦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因被立案调查,东北证券多个重要事项受到影响,一是股东吉林信托 2340 万股所持股份减持计划遭暂停,二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亚泰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不超过 30% 股份转让给长发集团受到限制,三是公司 70 亿元小公募债被证监会要求评估立案调查事项影响。

罚没总计近820万

合计来看,上述对东北证券"没一罚三"总计754.72万元,5名责任人被罚合计为65万元,本次罚单罚没总金额达819.72万元。

经证监会查明,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是否具备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进行核查,公司未按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天证远洋的资金来源审慎核查。天证远洋实际出资与其承诺不符。

东北证券出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期间公司该项目保荐代表人为于国庆、葛建伟。

东北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未充分关注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用途和程序,未对涉诉事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

综上,东北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公司出具的 2016 年至 2018 年度相关持续督导及现场检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期间公司该项目保荐代表人为于国庆、葛建伟、傅坦、郑克国、张旭东。

证监会认为,东北证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情形,于国庆、葛建伟、傅坦、郑克国、张旭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东北证券称,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未触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70亿发债被问询,两股东减持同遭暂停

因被立案调查,东北证券股东吉林信托减持计划暂停。

5月4日,东北证券公告称,在2月1日至4月30日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吉林信托未减持公司股份。

东北证券表示,2月7日,公司向吉林信托发送告知函,告知根据证监会相关要求,在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吉林信托作为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热点推送

本周关注

MORE

    产业研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