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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在全国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国办:在全国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2019-09-19 17:43:41 第一财经

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将在全国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其中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共13项,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措共23项。

根据通知,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包括: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优化印章刻制服务,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实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等。

此外,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措主要包括:提供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提供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提供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服务,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

国办函〔2019〕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其中,北京市、上海市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推出大量改革举措,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在全国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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