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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存栏下降原因何在?专家:禁养区划定非主要因素(2)

生猪存栏下降原因何在?专家:禁养区划定非主要因素(2)
2019-09-11 17:37:32 第一财经

贾生元说,应该明确,禁养区依法禁止的是规模以上养殖场所或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并不是禁止所有的养殖行为。此外,禁养区划定一定要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包括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发的法规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大,更不能以改善环境为由,利用划定禁养区清理养殖业,以清理代替治理。

生猪存栏下降原因何在?专家:禁养区划定非主要因素

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划定禁养区做出了规定。2013年国务院颁布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修订的《畜牧法》,都对禁养区的范围做出了规定。 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十条”,明确要求各地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和整治。2016年,为指导地方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超划、错划并明确不同禁止区域的管理要求,原环保部、农业部印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贾生元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根据公开资料估算,2018年第一例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之后,全国禁养区涉及关闭和搬迁养殖场约1000家,涉及畜禽产能折合生猪约205万头,约占全国生猪存栏量的0.6%。

“可见,禁养区划定对当前生猪存栏不足的影响甚微。”他说。

那么,一些地方在执行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相关规定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浙江大学教授罗安程认为,问题是存在的。

他分析说,由于地方对畜禽养殖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到位,把握不准,加之一时找不到可行的治理方式,认为养殖就等于污染,要根治养殖污染就必须清理养殖业。一些地方政府于是打着环保旗号,利用划定禁养区,挤压和限制包括生猪在内的畜禽养殖业发展。

“如将所有河流湖库周边200米、500米划定为禁养区,将铁路公路沿线一定范围划定为禁养区,将自然村划定为禁养区,还有个别县区打造 ‘无猪县’。”罗安程说,这些做法,导致广大农户对环保的政策也产生了误解,认为搞环保就是禁止养猪,“环保禁养”“环保清拆”等说法比较普遍。

罗安程认为,当前必须进一步明确禁养区的概念、划定目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指导和推动地方坚决、迅速地取消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禁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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