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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银法巴获首批外资A类主承销商资格,外资加速掘金境内信用债市场(2)

德银法巴获首批外资A类主承销商资格,外资加速掘金境内信用债市场(2)
2019-09-04 08:53:29 第一财经

此前,赖长庚就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前获得B类主承销业务资格的外资行,可获批开展‘境外企业熊猫债’主承销业务。同时,这份资质也准许我行作为银团中的一家银行来参与中国境内信用债市场。对外资行开放A类主承销牌照,将使外资行能作为主承销商资质参与中国信用债市场,充分彰显了中国金融市场持续开放的力度正在加强,反映了外资银行正在加码中国资本市场,中国的资本市场也正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朱彤表示:“德意志银行很荣幸成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全牌照外资承销行。作为一家以融资、债券市场及固定收益业务能力而著称的全球银行,我们期待凭借新的资质,为德银中国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

截至目前,拥有B类主承销业务资格的外资行,主要通过承销金融机构债券、联合承销熊猫债,或以银团形式来参与中国债券市场。其中,由于熊猫债发行人为境外发债主体,外资行有天然优势。例如,法巴利用全球业务网络,为2019年马来亚银行熊猫债引入过半海外投资量。尽管如此,熊猫债的整体规模仍小,业务体量不足,而中国境内几十万亿信用债市场的承销业务更具吸引力,这也是A类主承销业务资格对外资行的吸引力所在。

目前,已有6家外资行获得银行间债市承销业务资格。其中汇丰、渣打和法巴获得B类资格,摩根大通、花旗、德银则为承销商。此外,央行给3家获得B类资格的外资行业务范围做出规定:主承销业务范围为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规则,债券承销商被分为主承销商和承销商。其中,A类主承销商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B类主承销商可在限定范围内开展主承销业务,并且在起步阶段需要与A类主承销商(且必须是银行)联合开展主承销业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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