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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晚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公告称,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德银”)、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法巴”)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业务。
这标志着,银行间债市迎来首批外资A类主承销商。8月21日,交易商协会启动外资银行类会员参与A类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时隔仅不到两周,第一批外资A类主承销商就已诞生,“我们也感觉有点措手不及。”相关机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多位银行及券商投行部人士对记者称,外资行作为主承销商,最核心的竞争力还是要看能不能把债卖出去。目前,境外投资者对于中国信用债的购买需求还不大,且外资在中国境内的销售能力尚无法和中资行竞争,外资中介机构仍需一定的时间积累资源。不过,当前中国信用债市场的评级、定价尚不完善,刚兑尚未完全打破,鼓励外资机构进入承销领域,可将国际上好的经验和方法引入,加速市场化改革。
首批外资A类主承销商火速诞生
8月21日,根据早前交易商协会发布的文件,申请A类承销商的评价对象为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满一年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外资银行类会员:(一)母行集团在近一年度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内;(二)母行集团近三年债券主承销金额平均值超过200亿美元;(三)近一年度银保监会监管评级不低于2级等。
至申请截止日2019年8月28日,共有6家外资银行类会员提交了参评材料。有业内人士认为,后续符合资格的外资行有望陆续获得A类主承资格。法巴中国CEO兼行长赖长庚称:“过去几年里,我们始终积极服务于本地及跨国企业在华分支机构,获得该项资质将助力法巴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优质解决方案。”
近年来,外资持续流入中国股、债市场。不管是持续扩大的(R)QFII还是持续扩容的股票通和债市通,还是中国A股和债券市场纳入国际通行指数,背后其实是大量的资金跨境流动和证券市场基础设施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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