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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扩面至全国,民营医院被纳入

带量采购扩面至全国,民营医院被纳入
2019-09-02 08:59:21 第一财经

带量采购从“4+7”城市向全国扩展的政策终于落地了。政策出台的时间比预期提前,与首批相比,这轮带量采购不仅将民营医院纳入采购范围其中,同时也允许多家企业参与中标。

9月1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对外发布文件称,为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效应,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在“4+7”城市及已跟进落实省份执行集中采购结果的基础上,国家组织相关地区形成联盟,依法合规开展跨区域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带量采购扩面至全国,民营医院被纳入

据显示,此次纳入联盟范围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盟地区4+7城市除外。

这被视为是国家即将启动的第二轮带量采购。首轮“4+7”带量采购,主要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1个试点城市在内的所有公立医院作为采购主体,集中采购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等25个药品。今年3月份起,11个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已开始执行带量采购。

这次的第二轮带量采购,采购的品种仍与首轮一致,但采购主体已从公立医院扩展至民营医院。此番文件显示,各地区委派代表参加联合采购办公室(下称联采办),代表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军队及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实施部分药品及相关服务的集中带量采购,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采购周期按以下规则确定:中选企业不超过2家(含)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中选企业为3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采购周期视实际情况可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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