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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条特殊支持政策如期出台,其中金融支持政策足足占了6条。8月30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政策”)的相关内容。50条特殊支持政策中关于金融支持政策的内容比较丰富,共有6条,主要包括拓展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投融资渠道、开展跨境金融业务等内容。
具体来看:
——债券发行。加大对新片区政府债券发行的支持力度,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倾斜力度,优先支持新片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
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意味着自贸区创新性的债券发行政策运用到了新片区上,未来新片区政府债券的发行可期。
2016年12月,上海自贸区发行了30亿元人民币地方政府债,获得83.3亿元的投标量,最终发行利率落在2.85%,这是我国首只自贸区债券,有市场人士将其形象地描述为“在岸的离岸市场”债券。
自贸区债券的发行,一方面有利于拓宽地方债发行渠道,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参加;另一方面,丰富了自贸区内人民币资产的品种,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对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有积极意义。
——开展跨境金融业务。政策提到,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为新片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支持新片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金融机构可按照国际惯例,为新片区内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提供高效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
这基本与临港自贸新片区总体服务方案中的描述一致。值得一提的是,未来转口贸易或大有可为。一位国有大行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监管层面一直在做转口贸易的探索,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角度来讲,这也将会有更多机会。另外在确保转口贸易的真实背景上,上述负责人说,“我们也一直在探索更为契合贸易企业需求的监管方式,在确保贸易背景是真实的前提下,更好服务企业”。
近日,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支持新片区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在浙江省范围内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
沿海如弓,长江如箭,临港如镞。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箭尖所指,长空破晓,东方红了。中国对世界的承诺如期而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撩开面纱,迎来正式揭牌的历史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