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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中国五矿营口中板公司长期超标排放(2)

中央环保督察组:中国五矿营口中板公司长期超标排放(2)
2019-08-22 15:47:28 第一财经

该公司还向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承诺,“在5500毫米宽厚板工程建设完成并实现达产后,将现有的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拆除”;2005年10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批复该公司宽厚板工程时,也明确要求“淘汰现有2800毫米轧机生产线”。

2005年9月至2011年10月期间,辽宁省发改委和辽宁省原环境保护厅均指出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等设备不符合国家准入条件,要求在2010年前淘汰。在批复该公司宽厚板配套工程中明确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要求,淘汰现有4台450立方米高炉和132平方米烧结机”。

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以及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仍在正常生产。时隔14年,其“以新代老,上大压小”的承诺仍未兑现。

督察发现,2014至2018年,营口中板公司因环保手续不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共计受到环境行政处罚40次,累计罚款2320.98万元,其中600平方米烧结机因配套脱硫脱硝工程迟迟未建成投运被“按日计罚”处罚11次,累计按日计罚天数多达306天。

督察发现,营口中板公司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问题多发频发。督察人员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发现,自2019年6月25日有数据记录至7月17日,竖炉脱硫设施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有30次小时均值超标、二氧化硫浓度有4次小时均值超标;2019年以来,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132平方米烧结机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有218次小时均值超标、二氧化硫浓度有9次小时均值超标、氮氧化物浓度有42次小时均值超标。

2019年7月19日督察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新1号2300立方米高炉出铁过程中有大量烟尘无组织排放。

2017年8月,原辽宁省工信委发布的《关于开展辽宁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指出,申请绿色工厂的必要条件之一是“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经查,该公司自2015年至2017年8月,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原营口市环保局处罚26次,罚款共计2200.8万元,但在申报绿色工厂的材料中,该公司只字未提,故意隐瞒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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