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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上海住建委公号
因此,形成一套针对非沪籍人才住房保障的梯次规划尤为重要,共有产权住房可以被作为一种过渡性住房需求。“比如,第一阶段,刚毕业的非沪籍人群来沪发展,以租房为主;第二阶段,在非沪籍人群有了一定经济实力(月收入在1.2万~1.5万)后可以将购买共有产权房作为过渡;第三个阶段,收入有所提升后可以选择购买商品房。”邵明浩说。
去年9月,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在本市无房、已婚、长期稳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且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的非沪籍常住人口,纳入本市住房基本保障范围”。
如何推选申请人?
上海住建委称,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且家庭限于申请人与配偶,申请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以及丧偶申请人与其未婚子女三类情形。申请家庭应当书面推举一名符合非本市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各项申请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的行为。
申请受理点在哪里?
申请家庭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期内,向符合非上海市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各项申请条件一方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提交申请材料。
关于房源方面,上海住建委表示,郊区以辖区为主,充分利用好辖区内配建保障性住房房源;中心城区可申请市统筹大居房源,房源预计主要分布在浦东惠南、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嘉定黄渡和宝山顾村拓展等基地。待房源项目和价格明确后,将适时向社会和申请家庭公布。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下称地方债)是地方筹资唯一合法渠道,7月份全国27个省(区、市)发行了约5559亿元政府债券,这笔钱花在哪? 根据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与评估专项办公室的地方债市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