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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贸发组织投资司司长詹晓宁告诉第一财经记者,2019年年初,中国颁布了《外商投资法》,并宣布了一系列投资便利化以及市场开放的措施,这些都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
上海三方面鼓励总部经济
官方数据显示,今年1~7月,上海市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6家、研发中心9家。以地区总部为主的商务服务业实到外资33.25亿美元,占比近1/3,是上海市利用外资的第一大领域。
资金管理、税收政策以及海关等问题,都是跨国企业的关注重点。上海将于今年9月1日落地、专为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而出台的30条新政,就直击这些痛点。
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杨朝在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发布的《若干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促进外资总部经济发展。
首先,进一步优化总部认定标准。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跨国公司运营模式和全球布局不断调整,上海市原先认定地区总部的标准,已经不能充分体现跨国公司总部功能集聚的方向。《若干意见》从三方面优化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标准,一是将地区总部母公司总资产要求放宽至2亿美元,将总部型机构母公司总资产要求放宽至1亿美元,二是取消母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和管理企业数量要求,三是取消地区总部须为独资企业的限制。
上海市外资协会会长黄峰参加了此前上海跨国地区总部政策制定,他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不少世界500强和知名的跨国企业都已在上海设立了地区总部或总部型机构,认定标准调整后,预计会有一批数量可观的来自新兴行业的跨国企业受到鼓励,来上海设立地区总部。
打造总部经济优势是上海吸引外来投资的强力“吸铁石”。日前,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就完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政策进行了研究,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