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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新形势下长臂监管如何“长”起来(3)

对外开放新形势下长臂监管如何“长”起来(3)
2019-07-29 09:29:14 第一财经

2.多措并举,提升审慎管理成效。

一是要将原则监管的相关要求提升到法规层面,以清晰明确的规范性文件传达原则监管的要求,同时以规则监管支撑原则监管,引导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真实性审查从形式走向实质,强化其外汇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建立监督控制机制。外汇局依照宏观审慎与微观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期评估,并通过政策宣讲、培训、咨询、风险提示、核查、检查等多种形式,持续向银行传导监管信息,督促其贯彻落实监管要求。

三是加强与发改委、商务、司法、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实现各部门间相关监测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建立涉外主体监管信息平台,及时获取涉外主体的多维度信息。加大对违规主体的威慑力度,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的监管氛围,形成监管合力。研究将现存于各部门的市场主体分类标准和差异化管理方式进行对接。充分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配合商务部门新建立的“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对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后,从跨境资金流动监测角度进行重点监控、监测。

此外,要研究各国跨境交易和外汇市场的管理模式,深入跨境交易国际监管合作,逐步实现国外监管部门的共享或交换数据,同时,建立自己的境外数据信息获取渠道,包括来自商业数据库的数据。借助多重数据源的交叉比对,识别和分析潜在的外汇违法违规活动。

对外开放新形势下长臂监管如何“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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