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比于QFII、RQFII、CIBM这三种前期已有的途径,“债券通”的主要优点包括:取消了前期CIBM等耗时较长的结算代理协议,由交易中心/结算代理人等作为备案机构向央行上海总部提交材料,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流程大大缩减。在开立人民币账户上也较前期独立申请NRA账户明显提速;此外,多级托管模式下,境外投资者只需成为香港CMU成员,通过CMU系统“一点接入”境内债券市场,香港金管局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境内的债券市场,较为便利;CIBM等其他进入途径下,要求境外投资者资金先期汇入、并有锁定期,并且需要预先说明预算投资金额、品种等,投资灵活度较低;债券通下,市场准入的约束条件下降、投资灵活度提高,有利于吸引中小境外机构投资者。
目前,中英“债券通”尚需推进的问题包括:时差问题如何解决?是否先期只开通“东向通”以吸引海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债市?对于英国投资人而言,这一途径相较于“债券通”能提供哪些更多的便利?
支持洋私募“私转公”,继续发放QDLP
近两年来,随着中国不断扩大金融开放,中英两国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合作也取得实质性进展。
此次政策成果提及,英方欢迎中方关于扩大私募基金管理人(PFM)业务范围的决定,包括向第三方或关联公司提供投资建议服务。中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外资基金管理人将其独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转换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并允许其保持业务的连续性。双方期待中英基金互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出台。
早在2017年12月,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的政策成果就提及,中国证监会欢迎英仕曼集团备案发行私募基金产品,也欢迎元盛资产管理公司、施罗德集团、安本标准投资公司以私募基金管理人身份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事实上,截至目前,施罗德、英仕曼、元盛已经在中国境内发行了多只布局中国股、债、商品市场的私募基金产品。
当地时间6月17日,第十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EFD)在伦敦顺利举行。本次对话由中国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与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Philip Hammond)共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