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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为遏制隐性债务风险,财政部再次要求地方清理PPP项目

独家 |为遏制隐性债务风险,财政部再次要求地方清理PPP项目
2019-05-21 17:36:46 第一财经

第一财经记者从多位地方财政人士处了解到,为了坚决遏制假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近期财政部发文,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在6月底前,完成入库PPP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情况梳理核实工作。

对于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PPP项目,将从PPP项目库中清退出库,并中止实施或转为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继续实施,其中继续实施的项目要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

这将对拟投资13万亿元的PPP项目产生影响,一些增加隐性债务的PPP项目将被处理。

一位省级地方财政人士告诉第一财经,目前当地正在按文件要求梳理增加隐性债务的PPP项目,目前已经有初步的项目名单。PPP项目是否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主要按照财金〔2019〕10号文来判断,只要是依法合规的PPP项目就不存在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所谓10号文,就是今年3月财政部公布了的《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出台主要目的,是通过明确合法合规PPP项目的正负面清单,来为防止地方政府假借PPP名义举债融资,避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从而推动PPP模式规范发展。

根据10号文明确的PPP项目正面清单,规范的PPP项目主要有6大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不得通过降低考核标准等方式,提前锁定、固化政府支出责任。

在PPP项目的负面清单中,排在首位的是PPP项目中,存在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资代表向社会资本回购投资本金、承诺固定回报或保障最低收益的。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或由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资代表为项目融资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还款承诺等方式,由政府实际兜底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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