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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化医改中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抓手之一,4+7城市带量采购试点政策不断推进,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的历史或将终结。
“药品价格有效降低。通过发挥以量换价的优势,试点地区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52%。同时,一些非试点地区也实行价格联动,部分未中选品种企业也主动降价,争取试点以外的市场,药品价格整体呈明显降低趋势。”4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司副司长薛海宁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对带量采购,国家一直强调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随着药品降价的趋势星火已燎原,越来越多的省份以试点城市为支点,对带量采购进行积极响应。
4月8日,辽宁省发布《关于辽宁省14个市组成药品采购联合议价组的通报》,称经过各市医保局报备,该省14个市自愿组成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负责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工作。这一联合议价将带来价格联动效应。
此前,辽宁省已经暂停125个品规不降价药品的挂网采购,失去挂网采购资格的药企达到60家。海南省也同步跟进,不降价的17个药品也被撤网。
据公开信息,早在“4+7”正式执行之前,福建省就已经明确要全省跟进带量采购结果;广东省也于3月发布通知,要求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统筹推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GPO平台实施价格联动;另据业内消息,四川也有意跟进带量采购。
近年来,国务院和相关部门不断加强药品供应保障顶层设计,围绕社会反映强烈和各方关注的突出问题,先后出台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以及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全链条各个环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幅提高了我国药品的质量和可及性,逐步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降低了虚高药价,减轻了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为深化医改“腾笼换鸟”、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腾出了空间。
如何破解药价虚高?现在,11城市试点新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以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形成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组合措施。>>详情
原标题: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试点:药价最高降幅96% 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试点,药品拟中选结果公示 带量采购,药价平均降了一半多 核心阅读 日前,国家组织“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拟中选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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