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宅地70年产权续期要收费?这部法律可能给你一个答案(2)

2019-04-18 14:52:2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简单来说,就是普通民众购买的商品住宅,其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获取代价为开发商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这笔费用随之转化为房屋的成本之一。实质上,这个成本是由购房者来最终承担。

换言之,民众购买商品住宅已为70年产权的土地支付费用,那70年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政府会收回土地吗,还是要再支付一笔土地出让金来续期,抑或无偿续期?

宅地产权如何续期问题也早已进入中央决策视野。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虽然中国房改至今不过二十余年,大部分地区,大部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距离70年到期还有很长时间,但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始终不明确这一问题的答案,与此相关的悬念与担忧,便会始终盘旋在房地产市场的各方参与者之中。

况且,由于中国房改进程的复杂,宅地使用权的期限并非各地一致,有的地方之前批出去的土地,使用权就是二、三十年,有的住宅早已到期,这在广东、浙江已逐渐成为一个问题。

2016年4月,浙江温州部分住宅2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但房屋所有权未到期,市民在办理交易时被告知土地续期需几十万手续费,引起外界哗然。原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此后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温州调研。

当年12月23日,时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的王广华表示,针对温州当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