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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美人寿及高管被罚93万,“相互制保险”不是谁都能叫这个名

2019-04-12 17:28:1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大闹一场,悄然离去。“相互保”变身“相互宝”137天后,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下称“信美人寿”)收到行政处罚函。

4月12日,对于此前产品违规情况,银保监会对信美人寿开出罚单: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银保监会对信美人寿处以罚款40万元,对董事长杨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对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曾卓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银保监会对信美人寿处以罚款25万元,对杨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曾卓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两项处罚,信美人寿总计被罚65万元。

去年10月,“相互保”作为现象级产品横空出世,一个半月内狂揽用户超2000万。但随后,由于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和费率等违规问题,产品变身“相互宝”,以网络互助形式尘埃落地。

实际上,有关“相互保”的争议一直未断。有观点称,运用互助的保险机制集合与分散风险,有助于拓展普惠性的健康险;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相互保”实际是一款几乎所有商业保险公司都可以经营的团体重症疾病保险,并非真正的相互保险,从运营方式来看,更像互助产品。

与发达国家自发生成的相互保险市场不同,我国相互保险的发展有着特殊的条件与环境,如何求同存异、破局发展,对于市场主体和监管机构而言,仍存挑战。

信美人寿的“两宗罪”

在此前某保险业闭门会上,不少业内人士讨论“相互保”时就指出,“这样的产品相互组织可以做,非相互组织也可以做”。

从条款来看,其内核是一款团体重症疾病保险,而这是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可以承保的一款产品。这也成为此次受罚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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