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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衡会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闵志强、汪焕新收到来自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的一纸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深圳监管局对天衡会所执行的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亚机械”)IPO审计执业项目进行了检查。经查,天衡会所在执业中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未对货币资金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未对供应商返利实施审计程序;三是函证基础程序执行不到位。
事实上,因为东亚机械IPO问题收到警示函的不仅仅是天衡会所,还有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根据公司2018年年报及港股招股书,2018年申万宏源共收到3份证监会的监管函。其中有一份即是因东亚机械IPO项目尽职调查未充分核查而收到的监管函。
近两年来,证监会一直强调中介机构要勤勉尽责。2018年,市场和媒体相继爆出,包括立信、瑞华等在内的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材料被证监会发行部和上市部暂停受理。
三大问题惹怒证监会
这份监管函的个中缘由要追溯回2年前,2017年7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抽签工作。据证监会披露信息,此批参与抽签企业共200家,东亚机械是被证监会抽中的10家企业之一。
而2019年4月证监会向天衡会所出具的警示函显示,天衡会所在审计过程中有三大问题。
首先,天衡会所在IPO审计中未对东亚机械实际控制人韩萤焕代公司垫付费用和公司利用员工个人账户进行往来款项收支的情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除此之外,天衡会所在未对现金收支的控制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的情况下,细节测试时未对部分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大额现金收支进行抽样查验,也未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所采取的抽样方法,同时未抽取足够的样本规模,以将抽样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