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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科创板带动效应显现,上股交对标上交所修改规则(3)

2019-04-03 09:40:4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在这种背景下,找到与高阶市场恰当的合作路径,就成为低阶市场必须面对的问题,而这,也是资本市场不同层次之间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的基础。

在3月2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召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专题座谈会上,证监会打非局局长李至斌表示,希望上股交科技创新板进一步孵化培育出符合上交所科创板条件的上市公司,发挥更大的市场效应。

他还称,上股交在“科技创新板”的探索得到了国务院认可,并要求推广到全国8个区域。

场外市场的科创板,与上交所的科创板,有何区别、又有何关联?

去年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首次提出时,市场上一度将上股交的“科创板”与上交所科创板混为一谈。事实上,上股交属于场外市场,从挂牌企业层次、投资者数量、交易机制设计等各个方面,二者都不可同日而语。

“上股交在2014年底提出设立科技创新板的构想,经过一年多论证之后,2015年12月28日开板。之后,上海市政府于2016年向国务院递交的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里面写到科技创新专板。国务院在征求各方意见之后,以国务院文件形式批准实行。”张云峰对记者称。

2016年4月,国务院批准并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其中提到,“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门板块,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探索相关制度创新,为挂牌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股份转让、债券融资等创新服务”。

截至2018年底,上股交科创板有223家分布于23个新兴行业的挂牌企业,已有137家次挂牌企业实现股权融资20.38亿元,206家次企业实现债权融资12.01亿元,交易总金额5.63亿元、交易总股数2.86亿股,成交价格平均值6.4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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