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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周其仁:民企发展呈现新的特点,有了“公”的性质

2019-03-25 09:29:4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会上,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在《民企发展:与时代共进》为主题的分论坛上提出了自己对于私营民企的新看法。

“1988年通过民营企业的宪法修正案,确认了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在中国的合法地位。30年过去了,民营企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周其仁表示,除了数量上占据了国民经济半壁以上的江山,民企在性质上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一些发展比较好或者走在前头的民营企业,股权开始多样化,开始成为股份制公司,甚至很多成为了公开上市的公司。

第二个特点,同样是性质方面的变化,从民营企业特别是头部民企的业务结构来看,它们要跟数亿员工、数亿国内外的客户,以及上下游、供应商、服务商等形形色色乃至方方面面结成市场性的企业关系。也就是说,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市场契约网络中非常重要的结点,可以把整个市场活动联系起来的结点。

周其仁提出,这两个性质方面的特点,其实都开始出现了我们原来定义的私有或私营这种概念所不能完全包含的特征。

民营经济的其他称呼包括私营经济或者非公经济,所有称呼都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产生了这么一种经济形态,即由民间私人创办、投资、管理的企业,不同于各种行政级别的政府所创办、拥有、管理的国有经济或者集体经济。

但现在,民营企业或民营经济已经有了“公”的性质。

周其仁表示,比如对于一个大型的股份制民营企业来说,更不要说上市公司,无论在境内上市还是境外上市,企业的资产都已经不单单是老板自己的财产,而是加上很多其他方的财产,甚至包括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和其他所有制所拥有的财产。

“像在座的刘永好先生和李东生先生,他们现在做的每一个投资决定或者经营的决定,动用的不完全是自己个人的私人财产,而是要同时动员很多其他私人财产甚至公共财产。所谓公司、公司,多多少少具有公的性质。”周其仁表示,这个“公”跟传统的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不同,它产生于清清楚楚的私人资本、私人投资、私人财产、私人财产权。但是一进到公司里,多多少少具有公共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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