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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技术成本制约行业发展,多家光伏企业建议减轻税费负担(2)

2019-03-05 09:28:2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非技术成本制约行业发展,多家光伏企业建议减轻税费负担

除了解决拖欠问题待解,减轻光伏税费负担、降低光伏发电非技术成本也是光伏行业备受瞩目的问题。

在《关于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提案》中,南存辉指出,国家目前对光伏发电企业定期实行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虽然可以减轻光伏发电企业增值税负担,但企业对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仍然存在疑虑。

由于光伏发电企业在建设阶段累积形成了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电站建成投产后需要5~6年的时间方能抵扣完毕。由于光伏发电企业增值税征纳的特殊性,从2013年开始至2018年到期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绝大多数光伏发电企业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

南存辉建议,延续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并且形成长效机制,不加时间限制;参照大型水力发电站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模式,对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实行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优惠政策;比照小水电,对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光伏电站实行3%计征增值税。

关于上述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也持相同观点。

刘汉元在《关于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的建议》中称,目前根据现行上网电价结合光伏发电项目数据平均测算,企业实际缴纳的度电增值税达到6分到8分。企业获得贷款后,作为成本很大占比的利息完全不能抵扣增值税,加重了企业的税费负担。由此他建议,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税范围。

在降低土地税收费用方面,光伏方阵绝大部分都设在偏远地区,利用的土地绝大多数属于山地荒地。即使使用了农、林、牧、渔业用地,也都采取了复合用地的方式,在没有改变原有土地的用途的前提下,还提高了原有土地的利用效益。但目前据业内测算,光伏发电企业与土地相关的税费负担约占销售收入的3.9%,非技术成本水涨船高,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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