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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终止向中国蓝田转让控制权事项

2019-02-28 09:15:4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东方金钰2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多次就本次收购相关事项向中国蓝田询证,截至目前,中国蓝田未就其身份、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的合法合规性等提供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且尚未聘请收购方财务顾问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审慎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项。

2月2日,东方金钰公告称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兴龙实业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成为东方金钰实控人。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蓝田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瞿兆玉正是当年退市的蓝田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并且还因为蓝田股份的案件被判刑。

此事也引起了交易所的极大关注。2月10日,上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说明中国蓝田的法定代表人瞿兆玉与中国蓝田以及退市的蓝田股份的关系。

2月12日,东方金钰公告称,中国蓝田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无法按期回复交易所的问询函。当天,中国蓝田的法人代表瞿兆玉在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对于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没签字,没授权!”表示收购事项为假。

同日,上交所发出《监管工作函》称本次控制权转让涉及诸多疑点,应当审慎考虑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要求东方金钰召开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给出明确意见。

随着控制权转让的消息发酵,2月11日和12日,东方金钰连续两个涨停。不过,自2月12日晚间该公司宣布暂时终止控制权转让后,次日股价跌2.87%。

1月31日,东方金钰发布业绩预告称,预计2018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亿元至-1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489.44%至-575.99%。

至于业绩变动的原因,东方金钰称,2018年度因债务逾期未归还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业绩预亏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亏损,主要原因是债务金额较大产生的利息费用较多以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今日收盘,该股跌停,报5.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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