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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去年代表建议答复“解决采纳”的占七成

2019-01-30 17:17:0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1月29日下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18年全年共召开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15件法规和法律性问题的决定,通过其中的13件;听取和审议6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7项执法检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讨论决定3项重大事项;任免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6人次,为上海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实现常委会工作良好开局。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积极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报告提出,对标卓越的全球城市,着眼“让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常委会高起点谋划五年立法工作。吸纳“十三五及更长时期重点领域立法需求”研究成果,广泛征集人大代表、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的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委托科研机构平行研究,完成规划编制。规划安排项目123件,涵盖经济高质量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超大城市建设管理和安全等六大领域,初步形成支撑本市新时代发展的法规架构。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部署推进规划实施,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要求扩大社会公众参与、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确保地方立法质量。

与此同时,常委会推进改革开放领域立法进程,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报告称,常委会会同市政府、浦东新区政府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法调研,梳理总结五年改革试点经验,按照建设自贸区新片区的国家战略,以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自贸区为标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努力为建设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提供法治支撑。开展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立法调研,深入高新技术园、新型研究机构和科技企业听取意见,就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建立研发和转化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科技人才政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开展研究,设计核心条款,为立法做好准备。分两批修改14件涉及行政审批规定的法规,支持“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予以制约和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

报告称,常委会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和本市的实施意见,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基本摸清本市国有资产的“家底”,构建起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年度报告的基本运作框架。

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方面,常委会听取和讨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会同苏浙皖人大同步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们共提出38件议案和869件建议。目前,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答复为“解决采纳”的615件,占70.8%,为历年最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有关长三角交通一体化、旧城区风貌保护、网络订餐平台监管、成品油非法经营整治、家电维修行业乱象整治等建议取得良好办理效果。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去年代表建议“解决采纳”的占七成,历年最高

1月29日下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下称”报告“),2018年全年共召开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15件法规和法律性问题的决定,通过其中的13件;听取和审议6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7项执法检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讨论决定3项重大事项;任免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6人次,为上海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实现常委会工作良好开局。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积极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报告提出,对标卓越的全球城市,着眼“让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常委会高起点谋划五年立法工作。吸纳“十三五及更长时期重点领域立法需求”研究成果,广泛征集人大代表、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的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委托科研机构平行研究,完成规划编制。规划安排项目123件,涵盖经济高质量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超大城市建设管理和安全等六大领域,初步形成支撑本市新时代发展的法规架构。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部署推进规划实施,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要求扩大社会公众参与、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确保地方立法质量。

与此同时,常委会推进改革开放领域立法进程,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报告称,常委会会同市政府、浦东新区政府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法调研,梳理总结五年改革试点经验,按照建设自贸区新片区的国家战略,以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自贸区为标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努力为建设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提供法治支撑。开展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立法调研,深入高新技术园、新型研究机构和科技企业听取意见,就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建立研发和转化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科技人才政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开展研究,设计核心条款,为立法做好准备。分两批修改14件涉及行政审批规定的法规,支持“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予以制约和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

报告称,常委会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和本市的实施意见,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基本摸清本市国有资产的“家底”,构建起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年度报告的基本运作框架。

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方面,常委会听取和讨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会同苏浙皖人大同步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们共提出38件议案和869件建议。常委会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式,“一府两院”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首次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联合督办,围绕代表反映集中的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旧改工作机制等举办6场督办会,加快了建议办理进程。

目前,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答复为“解决采纳”的615件,占70.8%,为历年最高;答复为“正在解决”的51件、“计划解决”的51件、“留作参考”的152件。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有关长三角交通一体化、旧城区风貌保护、网络订餐平台监管、成品油非法经营整治、家电维修行业乱象整治等建议取得良好办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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