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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实施国家环保科技重大项目和中央环保投资项目。生态环境领域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要加强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等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落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优惠政策。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生态环境部已多次表示,加快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民营企业污染治理和绿色产业发展。鼓励民营企业设立环保风投基金,发行绿色债券,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意见》还明确,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着力整治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
特别是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严格禁止监管“一刀切”,充分保障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各级工商联和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民营企业交流座谈,及时听取民营企业诉求。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日前撰文表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主动创新抓落实的方式,形成一套相对成熟、行之有效、各方认可的策略方法。环保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和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