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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与KTV删歌纠纷背后:音乐作品集体管理如何走出垄断困境

2019-01-11 17:21:4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在当下这个消费升级的时代,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不断整合的中国泛娱乐产业体系正在渐渐成型。2017年我国音乐核心产业总规模约为3470.94亿, 这表明音乐产业在中国消费升级阶段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逐渐凸显。

随着各大在线音乐平台的发展,除了向下拓展用户,提升下载量、留存率、活跃度等外,在产业链的上游,在线音乐平台也格外重视音乐权利人的授权,而在授权过程中,与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的合作则是一个绕不开的环节。

由于音乐作品的数量级以千万计,这些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数量同样惊人;另一方面,音乐的使用场景非常多元,这就使得音乐作品的商业化及授权在技术上必须经由集体管理组织才能得以实现。然而自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成立以来,其涉嫌垄断、滥用职权的争议一直不绝于耳,尤其是日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与KTV的删歌纠纷,更是将此话题再次引向风口浪尖。

需要说明的是,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的多方博弈的问题并非中国独有。事实上,美国政府早在2005年即已启动音乐版权许可制度的全面修改,并多次提交国会讨论,但由于音乐版权产业内既得利益者的激烈反对,始终无法在修法目标和范围上达成基本一致,导致音乐版权许可制度改革迟迟难以推进。直至2018年10月1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才签署通过了《音乐现代化法案》,升级了已有116年历史的音乐作品集体管理制度。

在美国音乐作品集体管理制度发展的百余年里,早在1912年第一个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ASCAP成立时就面临市场垄断的质疑,从第一个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到最近通过的《音乐现代化法案》,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核心问题即是从制度上防止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反观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度,一直到2005年《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才正式确立,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对于目前中国音乐作品集体管理制度的垄断难题,不妨看看美国规范行业的实践经验是否会对我们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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