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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利用集体土地建共有产权房 对外售价29000元(2)

2018-12-28 16:59:2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2017年8月,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在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业界一度有疑虑,这是否是变相认可了小产权房?

上述两部委发布的方案强调,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

北京相关部门也曾强调,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是北京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集体土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坚决杜绝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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