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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发文: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2)

2018-12-27 09:30:0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二、加快确立奶农规模化养殖的基础性地位

(一)支持农户适度规模养殖发展。研究完善促进农户规模奶牛养殖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奶牛家庭牧场,培育壮大奶农合作组织,加强奶农培训和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奶农+合作社+公司”的奶业发展模式,先行在内蒙古、黑龙江、河北等奶业主产省(区)试点,培育适度规模奶牛养殖主体。(农业农村部牵头)

(二)支持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出台金融信贷支持、用地用电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奶牛养殖场、合作社生产带有地方特色的乳制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快修订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放宽对乳制品加工布局的半径和日处理能力等限制。鼓励奶农、合作社将奶牛养殖与乳制品加工、增值服务等结合起来,在严格执行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推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居民小区和周边酒店、饭店、商店乳制品供应,重点生产巴氏杀菌乳、发酵乳、奶酪等乳制品,通过直营、电商等服务当地和周边群众,积极培育鲜奶消费市场,满足高品质、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三)强化养殖保险和贷款支持。完善奶牛养殖保险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减少养殖风险。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开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稳定养殖收益预期。将符合条件的中小牧场贷款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予以支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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