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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近1500亿 央行将出相关办法

2018-12-24 09:32:2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已经开展三年时间,其成效如何?

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下称《报告》)。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并于2017年12月27日延长授权至2018年12月31日,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下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

《报告》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8年9月末,全国232个试点地区农地抵押贷款余额520亿元,同比增长76.3%,累计发放964亿元;59个试点地区农房抵押贷款余额292亿元,同比增长48.9%,累计发放516亿元。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也推动缓解了“三农”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试点以来,融资额度显著提高,效率有效提升,成本逐步下降。普通农户贷款额度由试点前的最高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额度由试点前的最高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5000万元不等。

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

《报告》称,颁证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截至2018年9月末,45个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已确权但尚未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7个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农民住房所有权颁证率低于50%。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民住房所有权证未完全发放给农民,个别试点地区仍积压在乡镇或村委会,制约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和农民住房交易,影响其抵押融资权能的实现。

抵押农房流转和处置难度较大。根据相关规定,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实践中,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农民住宅流转受到较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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