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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被叫停后,信美相互退出,“相互保”突然变身网络互助

2018-11-28 09:25:3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继“京东互保”下架后,网红产品“相互保”改名“相互宝”转做网络互助计划,也遭遇变相“下架”。

就在1个月前举办的“相互保”发布会上,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下称“信美相互”)董事长杨帆曾表示,“相互保”要做一个真正合乎监管规定的正派互助计划,合规、风控、精算定价、付费方式都需要一点一点去突破,并让这个计划在现有的保险产品框架下,实现可持续的运营。

“希望利用这张牌照,解决(千千万万人)因病致困、因病致贫的困扰。”杨帆称,相互保更多的是一种模式,而不是一个产品。

而11月27日,“相互保”却丢掉了原有的保险牌照优势。蚂蚁金服发布公告称,“相互保”即日起将升级为“相互宝”,转型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

同日,信美相互也发布公开信称,根据监管要求,今后不能以“相互保大病互助计划”为名销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新“相互宝”将不再由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承保。

对于被监管叫停的原因,信美相互称,近期监管部门约谈信美相互后,对“相互保”产品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指出其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相互宝”回归网络互助计划,信美保险不再参与,这是监管部门基于维护现有监管规则以及不同市场主体竞争公平性的考虑,“监管部门鼓励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的创新,但对于涉嫌报行不一、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有可能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采取监管行动的必要。”

相互保突然变身

自蚂蚁金服携手信美相互共同推出网红产品“相互保”以来,用户数量快速攀升,此前已突破2000万用户数,在市场引发了关注和热议。11月27日,“相互保”发布公告宣布即日起将升级为“相互宝”,并定位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

据悉,“相互宝”在100%保留用户原有权益的情况之下,将推出一项新福利:用户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分摊金额188元封顶,多出部分全部由蚂蚁金服承担。以后,每年末“相互宝”会公布下一年封顶金额相关情况。

对于此前有关“相互保”收取10%管理费、分摊费用存疑等质疑,蚂蚁金服表示,“相互宝”进行了相应调整。在大病保障范围、分摊模式及互助金额度等方面基本一致外,相关服务进行了三点优化:每位用户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总分摊金额不超过188元,如有多出部分全部由蚂蚁金服承担;管理费将从原来的10%下降到8%;未来如果“相互宝”的参与人数低于330万,计划也不会立刻解散,蚂蚁金服会继续为用户提供一年的大病保障。

脱离保险、转型互助,在行业人士看来,从“相互保”到“相互宝”,尽管模式有所变化,但其低门槛、互助、普惠的初心和价值依然是值得倡导的探索方向。

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认为,原有的“相互保”带有保险和互助双重属性,形式上是保险、实质上是互助。

网络互助潜存风险

虽然从公告内容来看,“相互宝”在用户保障方面并没有发生变化,而且体验升级。在短期内超过千万用户的加入,也体现出大众对保险保障的迫切需求。

但值得注意的是,“相互宝”并不属于保险产品,而网络互助产品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监管条例约束。

轻松筹联合创始人兼总裁于亮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陆续有企业入局网络互助,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消费者和市场有这样的需求。“期待监管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法规,让平台运营可以有据可依,在监管的帮助下合规运营。”

一位寿险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相互宝”虽是大病保障但却不属于保险监管范畴了,而是一种民间行为,不是持牌产品。“持牌产品是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和接受严格监管的。”

早在2015年,原保监会就曾发布风险提示,认为“互助计划”与相互保险经营原理不同且其经营主体不具备相互保险经营资质;部分“互助计划”经营主体借保险尤其是借相互保险名义进行公开宣传、销售,存在诸多潜在风险;警惕以相互保险名义骗取钱款。

2016年底,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内容显示,一些网络互助平台出现违规宣传和经营现象,甚至涉嫌变相或实际经营保险业务,主要体现在:违规开展保险运营活动;违规使用保险术语,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对比和挂钩,混淆保险产品与互助计划的区别;打着“保险创新”、“互联网+保险”等名义进行虚假、误导宣传;宣称互助计划及资金管理受到政府监管;以互助计划名义收取保险费并非法建立资金池。

由此可见,没有监管部门监管、非保险产品、无刚兑保障等都是网络互助潜在的风险点。而从目前行业情况看,网络互助的平台数量已经从2016年的上百家,锐减至目前的10家左右。

平衡风险与创新

据了解,在重疾和大病保障方面,多家网络互助平台均有布局,以轻松筹旗下的轻松互助为例,根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救助超过1000位会员,累计划拨互助金超过2.2亿元。

与此前的网络互助产品相比,“相互宝”有哪些异同?第一财经记者将其与网络互助轻松筹进行了对比。

轻松筹

相互宝

基金监督

建设银行设立专户管理互助金,北京微爱公益基金会监管

未明确

公示制度

全程透明公开公示

每月2次公示,公示内容为当期预计赔付名单和分摊信息

保障范围

少儿(28天-17周岁),覆盖30种重大疾病,最高可获30万互助金;中青年(18-50周岁),覆盖30种重大疾病,最高可获30万互助金;老年(51-65周岁),覆盖30种重大疾病,最高可获10万互助金

100种重症疾病,30天-39周岁,最高可获30万保障金;40-59周岁,最高可获10万保障金

由相互保险转型为互联网互助计划,业内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蚂蚁金服做网络互助应与传统的互助有所区别。“操作运营中,未来应将互助计划产品做出一些特色。相互(保险)、(网络)互助都带有普惠性质,如果能够合规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障是一个比较好的配合与补充。”

“蚂蚁金服做网络互助,信息、数据都比其他互助平台丰富的多,生活习惯、支付习惯都能看到。(数据)信息背景强大,但要发挥对健康医疗的管理职能,风险评估、费用测算,还需拿出一些新的东西。”该专家称。

在此前“相互保”走红后,需要事先缴费、刚性承诺是最大的争议焦点。业内人士认为,出事分摊机制很难保障“刚性兑付”。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相互保险、股份制保险都应该遵循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相互保险应更公开,应对利润做好的管理,对现在的产品要有一个改良。在合规设计方面,要体现出比普通商业保险的优势,(就是)成本低。”上述专家还表示。

朱俊生则认为,围绕相互保的讨论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即如何既防范风险,维护消费者利益,又给市场新生事物留下探索和创新的空间,有效发挥市场作为试错过程的作用机制。

“新生事物往往超过现有监管规则的适用范围,突破现有的部分监管框架,需要监管机构与行业加强沟通,应寻求规则适应与鼓励创新之间的平衡。”朱俊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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