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通过四大方面共20条意见,重点聚焦进一步提升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旨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支持上海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科创中心建设。
《实施意见》重点解决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面临的几个突出问题。通过发挥中央银行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增强民营企业信心;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缓解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并努力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融资环境。
货币信贷工具多管齐下
为了切实发挥中央银行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增强民营企业信心,《实施意见》运用了多种货币信贷工具“多管齐下”切实传导优惠政策:
一是要求充分发挥再贷款定向调控、精准滴灌功能,将不少于10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聚焦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民营、小微企业,同时努力撬动金融机构运用自有资金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金融机构要切实将再贷款优惠利率传导至企业,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要低于运用其他资金发放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二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要求对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不设单张和总额的限制,对有一定规模和行业知名度的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重点倾斜。开通科技创新企业票据再贴现绿色通道,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小额票据(票面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优先办理再贴现。力争每年办理民营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再贴现超过150亿元,把央行再贴现优惠政策切实传导至民营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