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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新规,专家称PPP项目未来支出责任非政府负债(2)

2018-11-19 13:42:4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事实上,只有地方政府借PPP模式变相举债产生隐性债务被禁。而规范的PPP模式发展一直得到国务院力推,而且是化解隐性债务的手段之一。

比如,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中,要求规范有序推进PPP项目。

尽管PPP未来支出责任不属于政府负债,但是为了防控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性,财政部已经将PPP支出责任纳入监控体系,严控财政承受能力10%的红线,即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对支出占比7%-10%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对超过10%限额的地区暂停新PPP项目入库。

2018年5月,财政部金融司公布的《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汇总分析报告》数据显示,经对财政部PPP项目库6400个、总投资约10万亿元的入库项目2018年1月末财承报告数据进行分析,2015-2045年间,需要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总额为9.9万亿元,年均支出3194亿元。其中,已落地项目2921个、总投资4.9万亿元,涉及支出责任4.7万亿元,占支出责任总额的47.5%,年均支出1581亿元。

崔志娟表示,PPP项目签订的合同是属于政府的或有经济事项。基于绩效考核的PPP项目支出责任,是政府在签订合同时形成的一项金额不能可靠计量的潜在义务。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规定,这一或有事项需要在表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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