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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声势浩大的机构改革在内部酝酿数月后,终于揭开面纱。
11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指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925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规定自2018年8月14日起施行。
对比原银监会650余人和原保监会机关400余人的原有编制,“三定”后人员缩减。“部委的工作总是那么多,又那么重要,人少应有人少的干法,希望看到一个抓大事、定规矩、敢授权、接地气、聚人心的新形象。”对于缩编,一位接近银保监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副主席“7变4”,新增4名“首席官”
银保监会正式挂牌成立后,会领导班子可以概括为“一正七副一纪委书记”,但在“三定”方案落地后,将发生较大变化。
根据《规定》,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
此前,银保监会会领导包括:主席郭树清,副主席王兆星、陈文辉、黄洪、曹宇、周亮、梁涛、祝树民。
在8月31日,银保监会原副主席陈文辉告别银保监会,赴任社保基金副理事长。
一位接近银保监会人士指出,超出编制的人员将实行“自然过渡”,以保证人员的妥当安置和分流。其中一种方式是分流到新设的一些临时机构,其二是分流到银保监会的会管单位,其三是到达58岁的司局级干部退居二线,其四是个人亦可以自我择业。
彼时,业内人士指出,7名副主席中,除了有到龄退休的外,预计还要有1~2名副主席另有其他职务安排,比如去金融机构任职等。
根据“三定方案”,银保监会不再设置主席助理一职。新增的职位包括首席风险官、首席检察官、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各1名。
“26+1”部门亮相:合并、新设、保留、撤销
根据《规定》第四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设26个内设机构与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
原银监会有28个内设部门,原保监会有15个内设部门。此次“三定方案”对于这些原“两会”部门,既有新设、拆分,也有合并、撤销。最终对原银监会与原保监会部门共保留了14个,为原“两会”的主要业务部门。
具体来说,26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局、法规部、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普惠金融部、公司治理监管部、银行机构检查局、非银行机构检查局、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创新业务监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国际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部(港澳台办公室)、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人身保险监管部、保险中介监管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信托监管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人事部(党委组织部)。
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则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
其中,原银监会保留的10个部门包括,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信托监管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普惠金融部、创新业务监管部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
原保监会则保留了人身保险监管部、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保险中介监管部和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4个部门。
新设的部门包括重大风险与案件处置局和公司治理监管部。
根据《规定》,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负责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规则。组织协调银行业和保险业重大、跨区域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检查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公司治理监管部则负责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协调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监管,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开展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工作。
对于新设的公司治理监管部,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分析称,主要对金融机构股权和公司治理加强监管,尤其2017年3月发布的《关于开展商业银行“两会一层”风险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是整治乱象的核心内容之一。
业内人士指出,银监会、保监会长达十余年的分业监管历程,使其交叉的灰色地带长期处于监管真空中。
2018年年初,郭树清在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措辞严厉地指出:“银行业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规范的股东管理和公司治理没有同步跟上。比如,有的股东甚至把银行当作自己的提款机,肆意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此外,对于少数不法分子通过复杂架构、虚假出资、循环注资,违规构建庞大的金融集团,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三定方案”的落定,上述两个新部门的设立,将推进监管治理有条不紊的进行。
拆分现场检查局,撤销审慎规制局
除了新设部门,此次“三定方案”也有将原银监会部门拆分。例如,原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分为银行机构检查局与非银行机构检查局。
根据《规定》,银行机构检查局负责拟订银行机构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非银行机构检查局拟订保险、信托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近两年原银监会对外披露的处罚绝大多数是现场检查的结果。现场检查局功不可没,这或是考虑拆分并进一步壮大的原因。
回顾历史,原银监会现场检查局是在2015年初的机构改革中成立,是将原先的银行一部、二部、三部、四部、非银部等的现场检查处拆分出来合并为现场检查局。令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度紧张的2017年“三三四十”检查中,最为关注的“三套利”和“三违反”实际上就是现场检查局根据其长期丰富的检查案例汇总并制定的检查文件。在2017年,这两份检查文件在银行业影响重大,在相关新规则发布之前起到了遏制市场乱象的积极作用。
合并的部门中,包括原银监会办公厅、政策研究局、法规部、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部、财务会计部与原保监会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法规部、统计信息部、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
最后,此次“三定方案”也涉及部分部门的撤销,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在去年郭树清 “三三四十”同业、表外金融监管风暴中表现突出的审慎规制局,它将退出历史舞台。
2017年,伴随着金融治理力度如同拧螺丝般不断加码,几乎每周五的原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都离不开原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的身影。
从“三三四十”监管政策,到近期市场乱象阶段性治理成果,再到银行业同业业务及表外理财规模增长数据,都是这位审慎规制局局长与外界沟通的重点。
对于撤销审慎规制局的原因,业内分析认为,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第三十七条明确指出,组建银保监会,不再保留银监会和保监会。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将被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业内人士指出,审慎规制局的审慎监管规则制定职能将划归央行和银保监会法规部。一位原审慎规制局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近期部分同事将被分流入其他部门,而原局长肖远企也已经出任银保监会办公厅主任。
地方银保监局挂牌工作紧张进行
随着银保监会“三定方案”的确定,下一步就是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的整合调整。
根据《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于2018年10月19日经银保监会宣布正式成立,是银、保两大监管系统合并机构改革过渡阶段成立的首家省级派出机构筹备组。
除了北京,重庆等多地银保监局筹备组近期相继宣告成立。截至26日,已经有宁波、重庆、山西、湖南、内蒙古、北京等地银保监局筹备组开展工作。
10月19日,原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裴光调任筹备广东银保监局。
11月9日,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李明肖表示,目前,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目标任务是完成实现北京银保监局对外挂牌,正在紧锣密鼓做好筹备各项工作,确保改革监管工作两不误。
目前市场最为关心的是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各地银保监局筹备组的落地以及“一把手”人选。
原银监会官网显示,原银监会包括28个内设部门、36个银监局、306个银监分局、1730个监管办事处,另设北戴河、沈阳、顺德、廊坊4个培训中心。原保监会则有15个内设部门和2个直属事业单位,设有36个省级保监局,以及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等5个地市级保监分局。
目前,银保监会银行、保险各有36个省级(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局,共有68位一把手。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在省级派出机构上,广东银监局、山东银监局、辽宁保监局、河南保监局四位一把手均处于空缺状态,其中,河南保监局由副局长邢伟主持工作。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对于派出机构的合并,将可能参照银保监会机关设置相关的处室。另一位接近地方银监局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简单参照的话,按条线设立对口处室就可以。
但他也称,如考虑到各个省级银保监机构范围内的法人银保机构数量和结构的差异,直辖市局(计划单列市)所在地与省局应各有侧重,如上海外资银行多,可建议分设法人外资监管处室和分行外资监管处,北京地区非银机构多,可分设信托监管处和其他非银机构监管处等。
近日,根据国家公务员统一招录的安排,今年新合并设立的银保监会也启动了2019年公务员的招聘工作。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系统计划招录1214人。其中,省级派出机构327人,地市级派出机构543人,县级派出机构344人。
上述接近地方银监局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近年市场乱象层出不穷,从侧面反映出省级(含)以下监管资源和组织架构中,基层现场检查处室和人员严重不足,监管员无法通过现场检查实践提升能力,大量时间耗费在审批、处理举报信访、写分析报告等事务性(非重要核心业务)监管事务上,也是基层人多但“不出活”的原因之一。
业内人士建议,希望机构改革后基层现场检查资源能够大幅增加,给会里和省级监管提供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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