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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中行之后,农行祭出22条举措响应“一二五”民企信贷目标

2018-11-13 09:20:0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11月12日,农业银行对外发布消息称,农业银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研究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真招实招,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围绕加大信贷投入、完善政策制度、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推进减费让利、拓宽融资渠道、助力企业纾困解困、确保商业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与正向激励等八个方面,提出了22条针对性措施,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要认真把好客户准入关,有效防范企业偏离主业、过度扩张、高杠杆经营、涉及担保圈或民间借贷等风险,利用联合授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模式、新技术,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管理成本高、风控难度大等问题,确保商业可持续。

具体而言,《意见》的八方面22条举措分别为:一是加大信贷投放。通过建立总、省、市三级行民营企业“白名单”、增配战略性信贷计划、单列小微企业信贷增长计划等多种方式,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投入。从明年起,实现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稳步提升,力争三年后,民营企业贷款增量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符合监管要求。

二是完善政策制度。提升行业政策的前瞻性与精细化水平、增强区域政策的差异化与分类指导能力,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下沉小微企业信贷审批层级,构建以二级分行和重点一级支行为主的小微企业信贷审批体系。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审查审批“绿色通道”,推行“预授信”、“平行作业”、优先办结等方式,逐步推广模板化运作、批量化、自动化审批,切实提升办贷效率。

三是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持续完善大中小客户、线上线下、链式金融等产品线,加大“数据网贷”、“惠农e贷”、“纳税e贷”、“账户e贷”等产品的推广力度。积极稳妥开展担保方式创新,扩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等抵质押物范围;加大与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合作,推动完善政府增信机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治理完善、信用记录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民营企业,可发放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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