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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 中央、地方相继加码减税新力度

2018-09-12 09:28:0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今年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力度最大的一年。近期,中央和地方在年初定好的减税政策基础上,不断出台减税新政以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形势复杂、企业负担较重的大背景下,为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国务院通过大规模减税降费来让企业轻松上阵,今年新增的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超过1万亿元,其中减税金额约8000多亿元,这些政策正相继落地。

比如,随着近期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并扩大低档税率适用范围,个税减税效果将在今年显现。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起征点提高到每月5000元以后,税收一年大致要减3200亿元。

今年另一大减税的税种是增值税,包括增值税税率下调、扩大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款退税三项已经执行,预计全年减税超过4000亿元。

在下半年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之时,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税明显加码。

7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新增了一项减税新政,即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初步测算全年可减税650亿元。

8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推出3项减税新政,比如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提至1000万元等,预计减税超过450亿元。

这意味着国务院层面在现有8000多亿减税基础上,新增了约1100亿元减税额度。

不少地方在落实国家层面的减税降费政策之外,也在合法的基础上加大减税力度。

比如广东省政府近期印发的《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中,推出了新一批减税举措。

具体来看,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将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全省各地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等等。

今年广东在车辆车船税方面,将1.0升(含)以下乘用车适用税额从180元调整至60元,1.0升~1.6升(含)乘用车的适用税额从360元调低到300元,1.6升~2.0升(含)乘用车的适用税额从420元调低到360元。

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曾表示,2018年起将广东车辆车船税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总体减幅为25%左右,其中与企业有关的货车、挂车、作业车、机械车等,减幅超过80%。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税5亿元,为个人减税13亿元。调整后,广东省的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处于全国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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