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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 黄晓明澄清“股票操纵案”,但账户收益去向之谜仍未解开

2018-08-16 09:02:3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8月15日凌晨,黄晓明在新浪微博发出声明,对高勇的操纵案做出解释说明。

从黄晓明的声明来看,其账户是历经三次辗转最后委托到高勇身上的。黄晓明称,自己的股票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代为管理,自己并不认识高勇,其母亲将账户委托给高勇的合伙人路某理财,之后,经由路某介绍委托给高勇管理。

尽管案件的审理已经结束,但仍给外界的广大看客们留下不少疑问。

首先是获利钱款的去向问题,黄晓明在声明中即便撇清和高勇之间的关系,却并未透露通过高勇获利的资金最终去向何处。

再者,高勇操纵的账户组中的14个个人证券账户拥有者到底是出借账户还是委托理财,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出借账户”还是“委托理财”

这起操纵案中,证监会仅对操纵主体高勇一人开出了高达17.9亿元的罚单,处罚书中并未对高勇账户组的个人证券账户拥有者做出处罚。

对此,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厉健律师认为,虽然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没有披露更多细节,但结论是明确的,即黄某、张某霞、黄晓明等没有参与操纵证券市场,因此无需承担操纵证券市场导致的法律责任。

抛开处罚不谈,这起案件中这14个个人证券账户拥有者到底是出借账户还是委托理财?对此,第一财经记者通过采访了多位证券业务律师。

“至于是‘出借’证券账户还是‘委托’炒股,就本案而言,主要还是‘委托’,即张某霞将黄晓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通常来说,委托炒股的资金来源、盈亏结果由委托人承担,具体买卖股票操作由代理人负责,代理人根据账户盈亏约定比例获取报酬或承担部分亏损。”厉健表示。

那么,何为真正意义上的出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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