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划红线定目标 国资委分类推动国企降杠杆

2018-08-09 10:49:23  上海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同时,国资委针对警戒线和偿债能力,把98家中央企业进行业务分类,将超过了警戒线,且偿债能力较弱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对纳入重点管控的企业又进行分类管控,再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重点关注的,指负债水平超过警戒线,但偿债能力、流动性、盈利能力还可以的企业;第二类是重点监控类,指比重点关注类企业杠杆水平更高一些的企业;第三类是特别监管类,是一些必须采取严格管理措施的企业。对这三类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包括对开支规模、投资规模、薪酬、成本费用(招待费、管理费等)的从严控制。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已降至66.3%,较2013年下降0.4个百分点。其中,62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2016年实现下降,中国航发、东方电气集团、中铝公司等40家企业的降幅甚至超过1个百分点。

截至2018年6月末,央企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6%,较年初又下降0.3个百分点,同比则下降了0.5个百分点;带息负债总额同比增长4.9%,增速较年初下降2.3个百分点,低于权益增速3.9个百分点。有59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比年初有所下降,其中29家企业的降幅超过1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通信、军工、航空运输、机械、建筑、冶金、矿业等行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年初下降超过0.5个百分点。

支持混改债转股等多渠道筹资

《工作要点》还提出,要“完善国有企业资本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国有资本,明确国有企业资本补充的条件、标准和资金渠道,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增加资本积累、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本、充实资本实力、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加强国有企业资本真实性管理,提高财务真实性。规范使用混合型权益融资工具,防止虚假降杠杆。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