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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下称《要点》)。降杠杆迎来“操作手册”。
《要点》显示,要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增加资本积累、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本、充实资本实力、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研究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更多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
在五部委联合发布的《要点》中,由银保监会及央行牵头的部分,首当其冲的是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
《要点》指出,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联合授信等机制以及银行对企业客户开展债务风险评估等方式,限制高负债企业过度债务融资。
今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推动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防控集中度风险。对银行“垒大户”等风险管理进行全面升级。
7月,银保监会官网显示,要积极推进结构性去杠杆、去产能,挤出低效、无效使用的信贷资金。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产能过剩行业中长期贷款下降2.1%,低效融资需求受到明显遏制;房地产贷款增速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速下降13.7个百分点。京东金融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杠杆问题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特征,从全面去杠杆到结构性去杠杆的转变十分必要。
分部门来看,地方政府与企业杠杆率较高,中央政府杠杆率不高,居民杠杆率虽然不高但过去三年增长过快。而企业杠杆率中,由于国有企业中存在一部分“僵尸企业”,杠杆率较高。因此,地方融资平台与国有企业是去杠杆重点领域。
民生银行首席分析师温彬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对于“僵尸企业”仍然要收贷,将有限的信贷资源集中起来。
但温彬认为,稳增长中该加的杠杆也要加上,例如基础设施投资,需要发挥关键性作用。下半年随着基础设施投资空间变大,要更加强调基础设施的民生改善作用,引导资金还要大量进入上述领域。
市场化债转股更进一步
本轮市场化债转股拉开序幕已经两年,但阻碍市场化债转股的拦路虎依然没有全面清除,资金成本高、融资渠道难以打开,导致金融机构实际落地债转股金额远小于签约金额。
此次五部委发布的《要点》指出,要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首先要求,壮大实施机构队伍增强业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新设实施机构。指导金融机构利用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赋予现有机构相关业务资质。
《要点》称,研究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更多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各类实施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推动实施机构与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和社会产业资本合作,提高业务能力特别是股权管理能力。
其次,要拓宽实施机构融资渠道。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资管产品、设立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募集股权性资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类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金投向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今年6月,银保监会印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作为债转股众多政策中的重要配套政策落地。
“金融新牌照来了!”当时,一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等这个文件很久了,这意味着多渠道筹资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将助力“债转股”加速落地。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办法》给了机构多元化融资渠道,例如给予机构成立私募子公司的权利。这是不断增强债转股子公司进行市场化债转股牌照和资金能力,一定程度上对解决目前困扰市场化债转股资金来源的问题,能够起到一定作用。
最后,《要点》指出,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降杠杆领域。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为市场化债转股获取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提供支持。完善各类社会资金特别是股权性资金参与降杠杆和市场化债转股的引导机制。
此前,央行已经通过定向降准支持市场化债转股。央行表示,鼓励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运用定向降准和从市场上募集的资金,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实施债转股项目。支持“债转股”实施主体真正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央行指出,定向降准资金不支持“名股实债”和“僵尸企业”的项目。
曾刚表示,央行定向降准与银保监会债转股子公司规则出台,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债转股资金来源压力,定向降准可释放一部分低成本资金,而增加设置债转股子公司,则在扩大资金来源上也能解决债转股资金来源问题。
一位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预计未来央行将采取更多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而银保监会则将考虑下调银行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从资金价格、资金来源两个维度缓解市场化债转股的掣肘难点。
温彬也认为,对于一些有市场、短期只是债务困难的企业,债转股仍然需要进一步推进。
编辑:林洁琛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未经第一财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我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问题在国际比较中也十分突出。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杠杆率水平显著上升,特别是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水平,绝对值和增幅都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