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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中方欢迎中东欧国家央行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2018-07-12 09:32:45      参与评论()人

二是各方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合作,推动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能源等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欢迎中国与更多中东欧国家签署双边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金融监管合作。

伴随中国企业“走出去”,中资金融机构也需要进行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布局,为中资企业更好地开展海外业务提供投融资服务及代理行、银团贷款、资金结算和清算等配套金融服务,以提高对贸易的金融服务能力,形成金融与经济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东欧国家对中资金融机构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表示欢迎,并主动提出希望中资金融机构入驻。目前,已有3家中资银行在波兰、捷克、塞尔维亚、匈牙利4个中东欧国家设立了8家分支机构。同时,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也与多个中东欧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或正在探讨签署双边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加强信息交流,共同消除各种不合理的准入壁垒和限制,提供开放、公平、有序的监管环境,从而更好地推进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网络化布局。

三是各方支持立陶宛成立16+1金融科技协调中心,2019年在立陶宛举办16+1高级别金融科技论坛。

近年来,中国金融科技发展迅猛,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而中东欧国家金融科技的发展程度参差不齐,与中国加强合作可帮助中东欧国家增进对金融科技的理解,弥补目前16+1框架下关于金融科技的空白。在中东欧国家中,立陶宛在发展金融科技方面具有立法、监管、基础设施、人才、营商环境、创业条件等方面的先天优势。同时,立陶宛也是欧元区国家,将16+1金融科技协调中心设在立陶宛,也将为中国与欧元区加强金融科技领域的合作架构一座新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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