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云南丽江:高尔夫球场为何能侵占湿地自然保护区10余年?

2018-06-28 09:31:55      参与评论()人
一个高尔夫球场,侵占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部分用地,持续营运10多年。近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赴云南丽江进行督察“回头看”,发现该项目存在诸多问题。

这是一家什么企业?为何高尔夫球场能长期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调查。

高尔夫球场长期侵占自然保护区

蓝天白云下青草如茵,一些球道临水而建,载着高尔夫球具的电瓶车来来往往,游客惬意挥杆打球。这是记者日前在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镇文笔水库南岸看到的情景。

正是这个位于文笔水库南岸的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度假区高尔夫球场,侵占了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部分用地。

据悉,该球场由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03年丽江市政府批复了该项目用地。球场占地面积1052亩、18洞,2003年开工,次年竣工并投运。

多年来,当地不少人都认为该高尔夫球场“手续齐备”。但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该球场从规划建设之初,就侵占了拉市海保护区文笔水库的部分用地。

文笔水库是1998年成立的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一部分,为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面积192公顷,库内蓄水主要用于玉龙县的农业灌溉、景观用水等。

2003年12月,原云南省环保局印发的《关于丽江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中,第一条就写着“……项目占用文笔海保护区(实验区)面积36公顷,其中以旱地、荒草地为主……应报经负责保护区审批的行政部门批准后,同意项目建设。”

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承认,关于球场占用保护区用地一事,一直没有上报相关部门,现在一部分球道、绿化地确实占用了保护区。

地方有关部门是否知道高尔夫球场违法占地的情况?有当地干部称,2006年林业部门实施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时,该项目已建设完成。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就施行了。而且,2003年的环评意见也要求项目应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同意建设。所以,“项目建设早于林业行政许可”的说法站不住脚。

丽江市林业局副局长和林海说,这个项目建设时间很早,属于监管盲区。以往林业部门去检查的重点是有无占用林地,没意识到是占用保护区。

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何俊祥坦承,管护局成立时间较晚,工作重点放在拉市海核心区生态保护和候鸟检测,忽视了文笔水库实验区部分被占用情况。

至今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屡次被要求整改

长期以来,高尔夫球场因高耗水、高污染经常受到争议。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尽管该项目的补充环评至今未批,也没有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但10多年来却一直公开对外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央环保督察人员发现,玉龙生态旅游度假区高尔夫球场在2003年取得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后,在设计和建设上做了更改,却没有重新报批环评。

2009年7月丽江市环境监察支队的一份环境监察报告显示,该项目已实施多年,其间部分子项目、业主、设计等都有变更,环保措施实施情况与2003年批复的环评报告有一定出入。2005年该公司高尔夫球场5个人工湖取消后,环评补充报告未见省环保厅批复文件。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认,在高尔夫球场设计和建设变更后,项目没有再获批过环评补充报告。

实际运行过程中,该高尔夫球场屡次受到环境监管部门的处罚。记者看到,玉龙生态旅游度假区高尔夫球场依湖而建,多条球道与水域紧紧相连。2017年8月,丽江市环境监察支队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违反规定在高尔夫球场人工湖中设置一根直径800毫米的暗管,让人工湖内的污水排至文笔水库。目前,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将暗管封堵。

2017年9月,丽江市环保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项目于2006年投入运营后未进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已构成环境违法,对此罚款25万元,并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丽江市环保局监察专员洪佩春介绍,在处罚后至今,该球场也没有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手续。

中央环保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森林公安已介入调查

中央环保督察组表示,将根据有关要求,对该高尔夫球场长期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各项督察工作。

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占用保护区用地和环保方面的问题,公司已邀请设计公司对球场球道进行修正,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积极接受处理。对于占用保护区的部分面积,坚决退还,恢复原貌。在环保方面,邀请专业机构加快污水治理和环评报告等工作,争取通过环评批复和环保工程验收。

记者了解到,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目前森林公安已介入调查。22日,玉龙县专题研究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表示将全力以赴落实各项整改、整治措施。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艳说,1995年施行的《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建立污染、破坏或者危害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设施。对此类设施用地,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这个高尔夫球场项目在审批、监管等方面各相关部门显然没有执行到位。

云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金子强认为,对于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区的项目,不管哪年建设的,不管背后有什么利益,都应该依法及时纠正。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追到底,应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并及时采取补救整改措施,不能为了局部利益找托辞或简单补办手续了事。”王灿发说。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