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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黑臭水体整治弄虚作假 6名责任人被立案调查

2018-06-15 14:15:3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检讨称,“经初步核查,海仔大排坑的整治过程中确实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主管部门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虚报进度,引导不实评议,市委、市政府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影响了社会公众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评价。对此,市委、市政府深感内疚和痛心。”

据悉,清远市纪委已启动问责程序,对海仔大排坑黑臭水体整治中涉嫌“假装治污”“表面治污”的市区两级共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

据原环境保护部《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政策》编制组介绍,我国80%以上的城市河流受到污染,有很多甚至出现季节性和常年性水体黑臭现象。90%以上的城市地表水域受到严重污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环境保护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2015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黑臭水体整治是广东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重要任务之一。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广东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应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4万公里,但实际只完成9000多公里,城市黑臭水体多达243段。

对此,广东省向中央环保督察组表示,截至2018年5月底,全省243个黑臭水体中有194个完成整治工程,实现了不黑不臭的初步目标,完成率达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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