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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木难成舟,金融服务小微要靠“几家抬”

2018-06-15 09:14:2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6月14日,第十届陆家嘴论坛在上海开幕。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论坛上表示,金融业在着力破除无效供给的同时,应支持培育新动能,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他提到,2017年银行业新增减费让利440亿元,今年一系列新的降成本措施正在陆续出台。信贷增速继续明显超过货币供应量和GDP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目前,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17.3%,申贷获得率95.1%,但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还需做出新的努力。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论坛上透露,央行正在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基于“几家抬”的思路,出台改善中小企业服务、增加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

服务小微靠合力

关于“几家抬”的解决方案,易纲具体介绍称,央行将从准备金、再贷款和再贴现方面,支持小微企业服务;监管当局要建立差别化的监管,要充分考虑到小微企业的风险溢价;商业银行应当从内部转移定价机制(FTP)等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机制;财政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等。全社会各个方面共同为小微企业服务,就能够达到“增加贷款、降低成本”的目的。

他进一步表示,年初的定向降准调动了约4000亿元资金,未来将大幅增加对小微企业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获得较低资金成本的再贷款和再贴现支持。

“美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8年,日本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12年,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年,注册3年以后小微企业还正常经营的概率差不多在1/3。也就是说,小微企业贷款是有风险的。今年3月末,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是2.75%,比大中型企业高1.7个百分点。因此,如何既服务小微企业,又覆盖风险,使得金融机构可以持续地为小微企业服务,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易纲表示,要促进小微企业财务可持续,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内在动力,“几家抬”是一个思路。

易纲同时明确,小微企业也要积极提高自身素质,要提高质量,聚焦主业,规范经营,注重诚信,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主动对接银行的信贷审批标准。政策聚焦点和发力点主要在单户授信在500万元以下的贷款。

此外,易纲指出,由于民间融资成本更高于正规金融成本,正规金融要成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主要来源,民间融资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具体而言,金融机构给小微企业平均的贷款利率大约是6%,网络借贷的利率大约是13%,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贷款利率在15%~20%左右。

“我们要坚持正规金融主力军的同时,还要充分肯定民间融资的重要性。并且,正规金融服务多提供一些,就会使得小微企业融资的加权平均成本下降一些。”易纲强调。

普惠金融要讲可持续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提到,仍有不少企业和群体没有得到金融服务,2000多万小微企业、5000多万个体工商户在银行有贷款的大概只占18%。普惠金融领域客户服务的成本较高、服务效率有待提升。另外,普惠金融客户都是小而分散的,成本、违约概率也高,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李均锋表示,下一步将从五个方面继续推进普惠金融。第一,要从供给侧解决精准发力问题,解决金融服务空白区。第二,要精准发力,采取办法降低普惠金融成本,提高普惠金融效率,使普惠金融领域客户享受到可承担价格合理的普惠金融服务。

第三,要从机构侧发力,继续打造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机构供给市场。第四,要从普惠金融供给机制上发力。要求商业银行对普惠金融业务建立单独核算,资源配置、信贷人员、考核机制上要有专门政策。李均锋同时提出,应进一步打造发展普惠金融的合力。

“郭树清主席也提到,发展普惠金融需要金融机构的动力、监管部门的压力以及货币政策这几方面形成合力,金融机构做普惠金融才可以实现可持续并保证回报。”李均锋还表示,应建立普惠金融领域监管透明度和市场约束机制。部分互联网金融打着普惠金融旗号,实际上是在赚快钱甚至是非法集资,监管部门对这些机构要进行打击。

上海银行董事长金煜认为,普惠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一直以来更受关注,但是在他看来,更重要的应该是要更加关注可持续性。从需求来说,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价格需能持续促进企业发展。从金融服务的供应端来说,金融机构毕竟是市场化的商业机构,必须兼顾盈利性才有持续动力。而两个可持续性的问题存在矛盾,价格过高接受服务需求方没有获得持续的发展,价格过低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可能就没有持续的动力。

“决定价格的关键变量是成本,通过科技金融的运用,我们可以比较好地减低运营成本。”在金煜看来,商业银行应当利用科技金融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通过技术更好地突破业务发展的边界,进而解决普惠金融可持续问题。

李均锋也提出,普惠金融供给方一定要更好地借助金融科技的力量,让金融机构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渠道上提高覆盖面与覆盖效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董事长缪建民表示,正在发生的第四次科技革命正在动摇传统保险公司经营的基础,这对保险商业模式和技术运用提出很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保险业转变风险管理,比如运用车联网和生命科学科学技术进行事先管理;另一方面,要求保险业延伸风险管理范畴,新技术下,过去成本不能覆盖的小微风险也可以纳入保险范围了。

科技在为金融赋能的同时,也带来了多重风险。金煜提到,在科技不断创新发展以及不断运用到金融行业过程当中,必须要高度关注随之而来的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合规风险、社会风险外移等,只有平衡好风险、创新、合规等,才能使科技或者科技金融持续为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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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洁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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