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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金贷严监管下,行业分化加速,一些平台积极合规整改,但部分平台却穿上“皇帝新衣”。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现金贷平台“换穿马甲”,以手机回租、虚假购物再转卖、强行搭售会员服务等方式继续牟取暴利,甚至有少数平台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额逾期费用。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对记者表示,此类“换穿马甲”的平台产品,规避了现金贷关于利率的要求,其实质仍是现金贷,符合超短期、高利率的现金贷特点,是一种套利行为。
6月1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发布《防范变相“现金贷”业务风险提示》,要求各会员单位和相关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贷款业务。
手机回租兴起
一些疑似现金贷平台为躲避监管花样翻新,“回租”模式应运而生。
“专业手机回租,闲置手机换钱花”这是登陆一家手机回租平台“回租宝”APP即可看到的广告词。
什么是“回租”模式?回租宝平台表示,“当您急用钱的时候,可将您的闲置手机出售给回租宝平台,然后再从我方将该手机重新租回的行为称为回租。”
第一财经记者下载回租宝APP了解到,“回租”模式的操作相对简单,用户下载APP之后,登入页面,就直接显示当前手机型号,进行注册、完成四项资质认证(实名认证、个人信息认证、联系人认证、运营商授权认证)后,进行手机价格评估,经平台审核后,立马放款。
手机是否需要寄给回租宝?回租宝称“手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均为卖家本人持有。在您按时还款的情况下,不影响您个人的正常使用!”
而根据“回租宝”微信公众号显示,“回租宝”是河南五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新上线的产品,该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成立,于2018年1月15日注册“回租宝”。目前回租宝开放最高可申请额度是1000,使用周期是7天,申请的时候需要有实名制手机号,根据申请人操作时匹配识别到的手机型号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到的额度就是手机回收的额度,然后进行结款,到期后返回平台进行还款,完成整个过程。
有业内人士认为,“回租”模式可以视作平台以手机为抵押,借出短期小额资金。但实际上,手机自始至终都在用户手里,平台只是将借贷转换为租赁并从中获利。
业内人士表示,很多回租业务通过“强行”引入租赁场景来规避现金贷新规,在利率、期限、风控模式方面与现金贷并无明显区别,目前很多开展回租业务的平台都可以视为典型的监管套利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与监管打擦边球、赚取短期快钱的模式已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根据媒体报道,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互金整治办”)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整治办函【2018】59号,下称“59号文”),重点点名了部分现金贷平台的违规情况,其中就包括手机回租违规放贷现象。
新设平台赚快钱
根据59号文内容,发现以手机回租形式的“回租贷”相关平台已逾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人;大多数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乐回租”平台遭点名。
据悉,此类平台先以评估价格(即借款金额)回收用户手机,然后将手机回租给用户,并与客户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即还款金额),回购价格高于回收价格部分以及相关“评估费”、“服务费”即借款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财经记者发现此类平台多为新设平台,例如“乐回租”、“回租宝”均成立于现金贷监管新规出台之后。公开资料显示,“乐回租”平台是广州启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专业二手手机回收租赁服务渠道。用户实名认证后,通过系统评估审核,即可申请手机回收租赁服务。
根据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广州启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1日,成立时间比去年12月《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的出台,晚了近4个月。
“要看手机回租业务的本质,从目前情况看,手机回租就是变相现金贷,是规避监管的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对记者表示。
监管围堵畸形现金贷
现金贷畸变,不只有“回租”模式。59号文还同时指出另外三种违规模式,包括贷款过程中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抬高利率;故意导致借款人逾期,收取高额逾期费用;通过虚假购物再转卖发放贷款等。
自去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出台《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等文件,明确了规范“现金贷”等网络借贷行为的管理要求,加强对“现金贷”业务的监管并逐步化解其形成的风险,行业乱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行业整改压力巨大,不少机构无法平衡成本和风险相继退出市场。但也不少业内平台寻找监管漏洞,做出一些畸形“现金贷”产品。
根据互金协会近期监测发现,仍有部分机构或平台“换穿马甲”,以手机回租、虚假购物再转卖等形式变相继续发放贷款,有的还在贷款过程中通过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方式变相抬高利率。特别恶劣的是,互金协会还发现有少数平台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额逾期费用,严重地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针对仍在发生的行业乱象,近期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连续发文,提示风险,清理整顿。
6月12日,互金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变相“现金贷”业务风险的提示》,要求会员单位以及提供网络小额贷款服务的相关机构应恪守行业自律要求,坚持合规发展、审慎经营,广大消费者则应保持警惕,审慎选择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或平台,理性办理借贷。
另外,《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将“砍头息”转换为其他类型服务费,变相收取“砍头息”,也是目前行业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针对“砍头息”乱象,北京市互金协会近期就接收到多起投诉,某些平台通过出售会员卡、会员服务的形式,由借款人的借款本金中一次性扣取费用。北京市互金协会称,此种做法增加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并可能涉及收取“砍头息”等问题,请各机构审慎对待此种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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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洁琛记者7日从相关渠道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互金整治办”)提请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