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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随着欧洲的GDPR,以及其他一些个人数据保护或隐私保护规则的推出,这一领域产生了非常巨大的变化。“这就意味着世界各地的人已经开始有个人数据和隐私保护的权利了,所以对于中国的公司也好,美国的公司也好,不管哪个国家的公司,都面临一样的风险。”
ISACA首席执行官Matt Loeb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GDPR的正式实施传递了重大的信息,即“如果公司不注意数据方面的管理,那么现在是时候让他们开始做好这件事了,因为这涉及到企业在数据治理方面的能力建设。如果欧洲通过GDPR在数据保护方面做到了有效的监管,肯定会引发全球各地类似的政策趋势。”
GDPR将强制执行,违规将被严令禁止,并受到严厉处罚。埃森哲近期报告指出,与以往的隐私规则相比,GDPR的影响更为深远。在数据保护上,数据供应链自上而下的各方(包括数据的拥有者和使用者)都会被问责;在获取和管理个人信息上,GDPR提出了新的、更严格的要求,并赋予个人明确的权利,为企业通过人工、流程和技术进行客户数据管理都带来了一定的冲击;而且,GDPR还大大增加了数据保护的强制性和责任性,对违规的处罚提高到了2000万欧元或企业全球年营业额的4%(二者取较高值)。
根据一项面向云服务供应商的客户感知调查显示,仅6%的企业被认为符合GDPR、无需在新的规定条款框架下重新商谈合同;而91%的企业出于对数据处理的复杂性和成本的考虑,对自身能否符合GDPR表现出了担忧。
目前,除了欧盟的GDPR,涉及隐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新加坡的《个人数据保护法》、香港的《香港隐私保护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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