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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广东、浙江、江西、贵州、新疆五省(区)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当时五省八个试验区的试点时间均是五年左右,但目标上有所侧重。具体来看,浙江两个城市重点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金融方面的实现机制,创新绿色金融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服务;广东侧重发展绿色金融市场;新疆着力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现代农业、清洁能源资源,充分发挥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示范和辐射作用;贵州和江西要探索如何避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利用良好的绿色资源发展绿色金融机制。
对此,智库机构中关村新华新能源产业研究院日前发布报告认为,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从此前的概念和理论研究,走向了实践探索。报告认为,应鼓励更多城市加入绿色金融事业。“目前虽然全国有不少城市在从事绿色金融工作,从全国整体来说,绿色金融还没形成气候;多数城市对绿色金融不了解、不参与。因此,建议国家或者尽快公布第二、第三批绿色金融国家级示范区,或者鼓励地方政府自行建设自己的绿色金融示范县、示范项目。”报告称。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试点工作要有充分的代表性,既要考虑经济发展阶段,同时也要考虑空间布局,东中西部全覆盖。另外,除了要积极申报、金融创新实践外,还与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和优惠政策有关。
需要指出的是,经过近一年的试点,我国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有了新的认识。但在部分环节仍需要完善和强化。“比如,当前相关部门对‘绿色’的定义相对模糊,各地在实践过程中对于绿色范畴缺乏统一的界别标准,因而难以清晰界定有关政策的激励对象。这不仅增加了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绿色识别成本,而且加大了‘洗绿’‘漂绿’的风险。”有机构人士直言。
对此,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此前表示,“下一步,绿色金融改革区域试点要在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更好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切实加强风险防范、推进绿色环境信息披露、提升金融机构能力建设以及强化技术人才支持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闯大胆试,不断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
(原标题:国家绿色金改创新试验区有望扩容)
在全面评估成效的基础上,央行或就下一步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出台相关意见。包括江苏省南京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等在内的九市应邀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