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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明令禁止环保“一刀切”、 防止出现“高级黑”

2018-05-28 13:59:2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环保督查的行为,不仅被生态环境部明令禁止,相关责任人也将被问责。

生态环境部今天(28日)公开《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下称《意见》),以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

《意见》称,督察进驻期间,被督察地方应按要求建立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订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去年12月28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在表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前后,确实存在个别地方,尤其是个别基层党委、政府,由于担心督察问责,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方式应对督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这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的‘高级黑’。”刘长根说。

刘长根分析,关于“一刀切”的反映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随着环保督察执法的深入推进,督察震慑、警示效果日益显现,在个别地方出现的“高级黑”。他说,从实际情况看,发生这种情形是个别的、局部的、短时的,是典型的地方环保懒政行为。“对此我们坚决反对,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要求地方举一反三,严肃处理。”

二是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的全面铺开,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种利益诉求纷繁复杂,一些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不时夸大事实,进行不实炒作,混淆视听。刘长根表示,“对于这种问题,中央领导同志也很重视,专门做过批示,我们专门组织去调查,一个一个调查,要求地方查清情况、澄清事实,及时发布真相,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比如,在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时有舆论反映浙江绍兴造纸企业停产导致纸制品价格大幅上涨。经过查实,3600家只有1家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停产,没有影响纸制品价格。

上述《意见》明确,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需要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对于督察进驻期间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既要推进问题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导,在整改工作中尽可能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意见》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既是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有利时机,也是传导环保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的有效举措。被督察地方既要借势借力,严格执法,加快整改;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具体解决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时,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

《意见》要求,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从加强政治和作风建设的高度,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向社会公开;要依托一报(党报)一台(电视台)一网(政府网站)加强对督察整改、边督边改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将把环保“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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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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