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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要“统筹发力”。中央已摸清我国潜在金融风险的真实状况、找到其发生的原因来源,制定了整体方案和行动计划,形成八个方面的举措。这些思路和措施,紧紧围绕攻坚战的目标,旨在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金融结构适应性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硬性约束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要“消除隐患”。对影子银行实施穿透式监管,补齐监管短板,要将影子银行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将同业存单、绿色信贷业绩考核纳入央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优化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政策,对资本流动进行逆周期调节;降低不同性质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连带关系,各司其职,各回主业,真正做到“系统性”风险隔离;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建立动态风险预警机制;严格要求影子银行内部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提高自身风险防控能力。
针对地方性政府债务,既要科学制定并实施政府中长期资本投融资规划、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又要确立有效的债务清偿责任承担机制,确保存量债务逐步化解。一要规范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发行债券融资,严格PPP模式适用范围,审慎评估政府付费类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PPP项目发债风险,严禁采用PPP模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融资;二要建立健全责任主体信用记录,实施PPP项目“黑名单”制度;三要切实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四是在地方债务风险隐现、银行坏账率增加的情况下,精准限制中小银行发行上市,有效引导资本市场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五是要树立针对地方性政府债务失职官员进行“终身追责”的案例,以儆效尤,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引导国有企业大力去杠杆,加快清理“僵尸企业”。国有企业杠杆率高而资金使用效率低,会导致资源错配和产能过剩。要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一是要从加强高负债企业管控、严防债券兑付风险;二是要加快资金融通、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三是要着力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大力处置“僵尸企业”。
引导居民部门渐进去杠杆,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建立健全包括房地产市场、银行部门、银行间市场、资本市场等在内的系统性风险防范应对框架,对于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泡沫,既不能主动去挤破,也不能让泡沫继续扩大,逐步使房地产走上固化长效机制的轨道。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要“一种病吃一种药”,不能试图“一个方子治百病”。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原题为《因势而变 统筹发力 消除隐患》)